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高市警旗分治字第11370950800號函修正全文共二十五點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(以下簡稱本分局)為防治性騷擾、查處、審議性騷擾申訴案件,維護當事人之權益及隱私,特依性騷擾防治法、性別平等工作法、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、性騷擾防治準則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訂定本要點。
相關規定詳情請觀看附件說明。